导语:湖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补贴政策及实施流程汇编(2024年10月)
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2023年8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公示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包括苏州、东莞、宁波、厦门、合肥、武汉、青岛、南昌、上海浦东新区、福州、长春、沈阳、大连、南宁、济南、太原、石家庄、郑州、长沙、成都、天津滨海新区、重庆渝北区、昆明、杭州、北京昌平区、深圳、榆林、哈尔滨、兰州、海口等30个市(区)。
2024年6月21,工信部、财政部公示了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顺义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无锡市、南京市,浙江省金华市、绍兴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泉州市、龙岩市,江西省九江市,山东省烟台市、济宁市,河南省新乡市、鹤壁市,湖北省宜昌市、襄阳市,湖南省株洲市、娄底市,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宜宾市,贵州省贵阳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酒泉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36个市(区)。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陆续公示,意味着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进正式步入“中小企业”时间,中国中小企业最大的特点是“规模小、资金少以及缺少数字化转型的经验”,只有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得到有效地提升,中国企业的整体产业数字化水平才能提高。因此,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必须突破产业发展攻坚战。
二、财政支持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目标是,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梳理一批细分行业,培育一批优质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城市。
在财政上,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除国家下拨的专项款项,湖北省财政将提供每个城市3000万元的补助,目标是“十四五”末实现市(州)全覆盖。
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安排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通过支持被改造企业,由其选择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数字化改造,可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支出。企业应注重加强改造深度,着重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改造。
实施期满时,试点城市要实现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改尽改”(每个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比例应达到90%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字化水平均应达到二级及以上);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的比例应实现明显提升)。
三、湖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政策梳理
(一)武汉——首批国家试点城市
1、试点行业及服务商
备案行业包括光通信及激光设备制造、电气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四个行业;推广行业包括石油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四个行业。经区经信部门初审,市经信局审核通过后的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即“试点企业”)。
武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
2、资金使用
(1)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商,对试点企业提供诊断咨询服务,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诊断咨询服务,按照3万元标准分阶段给予补助,其中出具试点企业认可的诊断咨询报告,支付补助金额的30%,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达到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评测的二级及以上等级,支付补助金额的70%。
(2)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达到二级水平的,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3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30万元;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的,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4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40万元。备案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由专项资金承担;推广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由专项资金承担50%,区级财政承担50%。
(3)遴选第三方机构对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验收,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验收,按照不高于1万元标准给予第三方机构补助。
(4)遴选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试点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遴选数字化转型示范服务商,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遴选“链式”转型典型场景或案例,给予每家“链主”企业60万元奖励。
(5)支持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给予运营补助不高于1000万元;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活动;支持第三方专业智库对国家试点工作提供标准制定等支撑服务。
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3、实施方案
按照“工作准备-试点实施-完善生态-复制推广-评测验收”五个阶段,各阶段明确重点、一体推进。
(1)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6月-11月)
聚焦重点行业,面向全市征集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有数字化转型基础及需求的企业,圈定改造范围。面向全国征集有能力有意愿为武汉市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服务商,汇集服务资源。建设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试点工作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试点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发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支撑作用,针对重点行业发展痛点及数字化转型问题,分行业梳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及个性需求场景。立足行业共性需求,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产品应用,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围绕企业个性需求,提供针对性产品及服务。面向企业集成需求,定制数字化转型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企业生产经营主要环节数据的互联互通。
(3)完善生态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
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作用,建设完善试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入数字化生态,实现数字化协同发展。引导试点行业供需两端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复制推广阶段(2024年4月-2025年12月)
遴选数字化改造成效突出的样板企业、转型服务效果显著的样板服务商及“小快轻准”示范产品和方案、试点行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及案例,通过举办供需对接活动加强复制推广,推动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实现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放大倍增”效应。
(5)评测验收阶段(2024年10月-12月,2025年10月-12月)
企业改造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用相关标准组织开展验收评估。根据企业改造内容和改造等级发放补贴,对全流程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形成武汉市试点工作中期验收评估报告和整体验收评估报告。
(二)襄阳——第二批国家试点城市
1、试点行业与服务商
襄阳采用“金字塔”型服务商结构,由经信局选定一批总包服务商,优先或指定总包服务商参与试点改造工作,同时出台专项服务商管理办法文件,对总包商进行定期考核和动态调整,由总包服务商向下整合资源实施改造,总包商与经信局签订绩效任务书,定向分配改造任务指标。该模式优势是对服务商有较强掌控力,便于统一推进调度。
黄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服务商
黄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服务商
序号 | 服务商名称 |
1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 信通院(武汉)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3 | 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4 | 东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5 | 浪潮云洲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6 | 艾普工华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7 | 武汉亚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 | 美云智数科技有限公司 |
10 | 信通院(河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 | 上海致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 |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3 | 青岛奥利普奇智智能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14 | 武汉高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智物联网络有限公司 |
16 | 福州市数字产业互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7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18 | 大唐互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19 | 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 |
20 | 武汉制信科技有限公司 |
21 | 中工慧科(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 | 上海德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3 | 广东知业科技有限公司 |
24 |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苏红豆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26 | 湖北诚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7 | 江苏新惕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8 | 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9 | 湖北云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31 | 湖北鑫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 |
33 | 北京鑫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 | 重庆帮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5 | 湖北汇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6 | 传为佳话(武汉)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37 | 上海新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38 | 联投数产(襄阳)科技有限公司 |
39 |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 | 中海创科技(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
41 | 厦门嵘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42 | 软通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3 | 襄阳酷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4 | 北京华微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45 | 江苏中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46 | 湖北泓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47 | 广东盘古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8 | 武汉实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9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50 | 厦门链友融科技有限公司 |
51 | 汉江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52 | 湖北华纺供应链有限公司 |
53 | 上海鑫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4 | 园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55 | 荆门友财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6 | 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7 | 湖北数华科技有限公司 |
58 | 武汉中云康崇科技有限公司 |
59 | 绍兴环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 | 嘉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61 | 武汉福运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
62 |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63 | 福建省万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64 | 武汉云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5 | 匠易智能信息技术扬州有限公司 |
66 | 上海思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7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鄂西分公司 |
68 | 湖北云投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 |
69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 | 杭州元时数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71 | 武汉同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2 | 武汉中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资金使用
(1)对符合补贴范围的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软件投入,省级财政资金按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贴金额35万元
(2)围绕“小快轻准”产品及服务、上云用云服务、数字技术攻关创新服务等方向,遴选一批样板服务商、优秀产品与解决方案,共奖励资金60万元
(3)对一批典型高效的“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进行奖励,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奖励资金140万元
(4)结合试点企业改造成效,遴选一批典型优质样板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三)荆州——首批省级试点城市
1、试点行业与服务商
荆州采用“资源池”型服务商结构,由经信局分批次组建服务商资源池,池内服务商只作优先推荐,采取纯市场化原则使试点企业与服务商开展诊断与改造对接,同时对服务商池进行动态管理。该模式优势是相对更好操作,多家服务商充分竞争,更好地满足了企业的多样化需求,但由于供应商数量较多,不便于调度,存在服务商入库后不投入资源推进不积极的情况。除荆州外,武汉、十堰、黄石、荆门等地都采用这种方式。
荆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2、资金使用
(1)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经第三方验收评测认定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三级及以上的ꎬ按照每家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资金的70%给予补贴,每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30万元。数字化改造投入资金指企业在开展数字化改造过程中,购买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所花费的资金,以及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研发设计、生产管控、采购供应、营销管理、产品服务等业务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所花费的资金。
(2)鼓励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集群中龙头企业、链主企业通过平台赋能、应用场景开放和技术扩散等方式,带动“链上”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对改造后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且接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按每完成一家1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给予每个典型案例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
(3)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评定证书达到A级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8万元。达到AA级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对获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认证(DCMM)证书达到2级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8万元。达到3级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
(4)支持龙头企业新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服务企业数量超过50家且运行良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
(5)对新认定为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对新认定为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等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5G全连接工厂、省级(含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等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工业标识十大优秀应用案例等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
(6)对接入江汉平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应用服务平台且年度新增标识解析量达到50万次、250万次、500万次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10万元、20万元。
(7)按照服务绩效和实际业务量,对经其改造验收后数字化水平等级达二级及以上企业数超过40家、30家的数字化转型优秀综合集成服务商,给予每家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除特别规定外,本细则与其他省级、市级政策重复、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按最高标准执行。
3、验收办法
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项目后,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验收评测机构,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依据数字化基础、管理和成效评测得分和数字化经营应用场景等级判定(须同时满足两部分要求),科学评价改造成效,评定试点企业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等级。
验收评测工作由所委托第三方专业验收评测机构采取书面审核、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核主要审查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现场核查主要结合申报材料进一步核查真实性,现场评测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成效,评定试点企业改造后数字化水平等级。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以市经信局正式通知为准。
(四)荆门——首批省级试点城市
1、试点行业及服务商
2、资金使用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承担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奖励、数字化服转型优秀务商奖励、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链式”转型模式、数字化改造水平验收评测。
(1)支持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试点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与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经第三专业方机构验收评测后,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若干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每家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3)支持“链式”转型模式。遴选若干产业链“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对入选的“链主”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本细则所称“链主”企业是指试点行业中大型企业,推动产业链上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融通发展,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营销售后等环节实现数字化协同和产能共享。具体遴选要求以市经信局正式通知为准。
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除特别规定外,本细则与其他省级、市级政策重复、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按最高标准执行。
3、验收办法
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项目后,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验收评测机构,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依据数字化基础、管理和成效评测得分和数字化经营应用场景等级判定(须同时满足两部分要求),科学评价改造成效,评定试点企业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等级。
验收评测工作由所委托第三方专业验收评测机构采取书面审核、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核主要审查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现场核查主要结合申报材料进一步核查真实性,现场评测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成效,评定试点企业改造后数字化水平等级。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以市经信局正式通知为准。
市经信局按照“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奖励一批”原则,对通过评测验收的试点企业,按政策规定分批次兑现奖励资金。
市经信局制定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评价体系,主要从服务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打造试点示范项目、创新“小快轻准”产品等方面的数量、成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五)黄石——首批省级试点城市
1、试点行业及服务商
2、实施方案
(1)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做好2023年市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总结工作,启动省级试点建设,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开展试点企业摸底和数字化服务商征集工作。
(2)试点实施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0月)
2024年1月-9月:完成全市第一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2024年10月:开展试点城市建设中期绩效评价;
2025年1月-10月:完成全市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3)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从数字化改造、复制推广、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典型经验做法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城市工作绩效自评估,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黄石经验,做好试点城市工作终期验收。
3、资金使用
(1)被纳入改造范围的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并通过验收后,按照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评定企业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其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相关的软件、云服务、网关、路由等支出)的40%予以补助,每家最高20万元。
(2)按照轻量化改造、高性价比服务、短工期实施、可复制性等原则,在被纳入改造范围的试点企业中,分行业培育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样板(示范)企业,对获评市级数字化转型样板(示范)企业的,在数字化改造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3)制定优秀产品和优秀服务商遴选标准,按照“成熟一批、总结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遴选一批“小快轻准”优秀产品和优秀服务商。对获评为市级优秀“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个服务商奖励不超过10万元。
(4)支持试点行业的链主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融通发展。对获评为省级工业互联网(行业级)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5)支持中小企业以数字化转型方式争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首次获批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6)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评选具有良好节能效果和示范推广作用的试点示范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4、验收办法
(1)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深入企业现场开展评测定级工作,出具数字化水平等级证书评测报告。
(2)第三方服务机构每次组织不少于2名技术专家、1名财务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核定实施期限、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从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企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等方面,编制企业改造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对不通过的试点企业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要求,后续整改完成后根据申请情况再次进行验收评价,仍不通过,则取消奖补资格。
(3)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十堰——首批省级试点城市
1、试点行业及服务商
主要面向汽车车身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汽车装备制造三 个细分行业,遴选服务商包括咨询诊断服务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轻量化转型服务商三类。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主要产品及服务 |
(一)咨询诊断服务商 | |||
1 | 北京赛昇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1.数字化转型咨询与诊断。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服务;3.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咨询与评估;4.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5.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 |
2 | 工业富联佛山智造谷有限公司 | 广东佛山 | 1.智能工厂诊断咨询服务;2.富士康Fii Cloud工业互联网平台;3.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3 | 武汉制信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
(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 |||
4 | 大唐互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1.Dtiip工业互联网平台。2.生产智能制造解决方案。3.仓储物流解决方案。4.DT-EMS能源管理系统。 |
5 | 东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1.宏云工业互联网平台。2.异常管理系统;3.质量管理系统;4.MES系统;5.SCADA数据采集系统;6.设备管理系统。 |
6 | 浪潮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济南 | 1.浪潮云洲工业互联网平台。2.云洲扁鹊设备健康管理;3.5G+AR协同系统;4.QMS管理系统;5.质量码追溯系统;6.WMS仓储管理系统 |
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 湖北十堰 | |
8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 湖北十堰 | 1.5G专网服务。2.ICT系统集成。3.工业互联网平台(SaaS应用)。 |
9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 湖北十堰 | 1.5G专网服务。2.天翼云。3.数据中台。 |
10 | 天津耘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1.数耘数据管理平台。2.数耘智能仓储系统。3.秀表单。 |
11 | 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1.数飞工业互联网平台。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2 | 蓝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1.蓝卓supOS工业互联网平台。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3 | 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贵州贵安 | 1.华为FusionPlant工业互联网平台。2.华为云数字工厂解决方案。 |
14 | 艾普工华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1.Mestar生产数字平台。2.生产运营管理解决方案(MOM)。 |
15 | 江苏中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通 | 1.爱尚(ASUN)工业互联网平台;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三)轻量化转型服务商 | |||
16 | 儒道数据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
17 |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1.CAXA系列研发设计软件。2.MES制造过程管理系统。3.CAXA DNC设备物联系统。 |
18 | 武汉亚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1.亚为精益化T-Cos工业互联网平台。2.基于主动标识的安全管理平台。3.Y9-WMS系统。 |
19 | 十堰亿脉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1.汽配人网。2.汽车汽配SaaS管理系统。 |
20 | 湖北和协商用软件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1.智造执行系统MES。2.汽车营销平台。3.驻外业务管理系统。 |
21 | 湖北睿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1.RZ-MES生产执行管理系统。2.EMS设备管理系统。3.WMS仓储管理系统。 |
22 | 湖北赛云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1.赛云智造 LP-MES 制造运营平台。2.赛云智造A+Cloud工厂协同平台。 |
23 | 湖北十团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
24 | 十堰拓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2、资金使用
(1)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对纳入试点改造范围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以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根据改造完成后的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情况,按照数字化改造投入比例给予补助。其中,达到二级水平的企业按照改造投入20%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元;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的企业按照改造投入30%补助,每家最高补助40万元。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情况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判定,具体补助以验收评定结果为准。
(2)鼓励试点细分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通过技术扩散、场景开放、资源共享等形式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对获评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入选省级“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引导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接入“链主”企业省级以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每新接入一家4万元的标准,给予“链主”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3)鼓励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打造“数字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对新获评省级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对首次通过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三、四、五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鄂州——第二批省试点城市
1、试点行业及服务商
序号 | 服务商 |
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 |
2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
5 | 长飞武创数字技术创新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
6 | 宝信软件(武汉)有限公司 |
7 | 浪潮云洲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8 | 大唐互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9 | 武汉亚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湖北企点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1 | 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 |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3 | 大唐融合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
14 | 武汉睿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武汉恒力华振科技有限公司 |
16 | 武汉吧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 | 武汉聚谊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8 | 湖北颖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9 | 湖北华辰九州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湖北文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1 | 武汉晨曦芸峰科技有限公司 |
22 | 湖北新思科网络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23 | 重庆帮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4 | 武汉知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湖北网格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实施方案:
(1)工作准备阶段(2024年8月-2024年9月)
组建专项工作专班,组织遴选数字化服务商,编制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城市试点政策宣贯,加强试点工作宣传动员。
(2)第一批试点改造(2024年10月-2025年12月)
开展第一批试点企业改造工作,开展第一批改造企业标杆及优秀案例、优秀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等遴选及宣传推广工作,总结第一批试点企业转型经验。
2025年9月前:完成第一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2025年10月-12月:总结评估城市试点工作第一年绩效完成情况,总结试点转型标杆及优秀案例经验,完善调整2026年城市试点工作计划。
(3)第二批改造和验收(2026年1月-2026年12月)
2026年1月-2026年10月:组织实施第二批试点企业改造工作,开展第二批改造企业标杆及优秀案例、优秀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等遴选及宣传推广工作;
2026年11月-12月:完成城市试点工作绩效自评估和省级终期考核。
(八)孝感——第二批省试点城市
1、实施方案
(1)工作准备阶段(2024年7月-2024年9月)
启动省级试点建设,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开展试点企业摸底和数字化服务商征集工作。
(2)试点实施阶段(2024年9月-2026年10月)
2024年9月-2025年9月:完成全市第一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2025年10月-12月:开展试点城市建设中期绩效评价;
2026年1月-2026年10月:完成全市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3)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从数字化改造、复制推广、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典型经验做法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城市工作绩效自评估,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孝感经验,做好试点城市工作终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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