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核验暨政策培训会纪要
一、政策调整与常态化申报要点
(一)政策背景与文件依据
依据九江市工信局 36 号文件,自 2025 年 5 月起实行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常态化申报验收,每月 1-20 日企业通过 “九江市制造业综合服务平台” 申报,22 日前县区工信部门完成初审推荐。
调整原因:参考国家及江苏省试点经验,针对前期项目问题(如场景覆盖不足、资金使用不规范)优化流程,强化省级、国家级平台数据同步。
(二)资金申报规则
国家级试点行业(石化化工、电子信息、纺织业):
补贴比例:按数字化改造投资额的 45% 补贴,最高 50 万元。
资金重点:以软件(ERP、MES 等系统)及必要硬件(数据采集设备)为主,硬件占比需合理,总投资额建议不低于 100 万元(但最新政策已取消硬性门槛)。
时间要求:合同签订时间需在 2024 年 10 月 18 日之后。
省级非试点行业:
补贴逻辑:采用 “赛马制”,优先支持改造完成早、成效显著的企业,9 月底前完成改造可优先获得资金。
项目拆分:鼓励大项目拆分申报,同一企业可同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分属不同场景)。
特派员机制
即日起向各县区派驻特派员,任期至少 1 年,脱岗服务。
职责:辅助县区审核项目材料,重点把关省级、国家级、市级平台的材料上传一致性,协调企业与服务商对接。
保障:特派员住宿费用由县区承担,需定期提交审核报告。
二、平台填报与验收流程
(一)省级平台操作要点
核心流程:
改造服务状态:需推进至 “县区验收” 阶段,否则视为未完成改造(“待改造”“服务中” 状态将被否决)。
合同上传:需包含所有改造合同(无论申报层级),作为企业提档升级依据;国家级项目合同需单独在国家平台上传。
奖补申报:
首次申报: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改造前等级(需上传冠标证书)、合同金额(与发票一致)、预期成效。
二次申报(竣工后):需上传足额发票(100% 合同金额)、付款凭证(支付比例≥50%,建议≥70%)、验收报告(企业与服务商双方盖章)。
注意事项:
2024 年第一批 27 家已申报企业,若属试点行业需补录国家级表单;非试点行业补录省级表单。
项目名称需与公示文件一致,服务商名称需为牵头服务商全称。
(二)国家级平台操作要点
适用范围:仅限三大试点行业企业申报国家级资金。
填报内容:
基础信息:需准确填写行业分类、员工人数、营业收入等,人均营业收入需与财务数据一致(非员工平均工资)。
转型需求:勾选与改造内容匹配的场景(如生产执行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需求需与合同内容一一对应。
改造情况:
改造前等级:通过工信部自测链接评定,避免虚高(常见问题:企业自测等级高于实际)。
合同时间:需晚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结束时间建议在 2025 年 9 月前。
评测与验收:
由工信部电子一所(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场评测,需准备 16 类佐证材料(如网络拓扑图、设备清单、安全制度文件)。
等级判定:依据《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 年版)》,二级需满足:数字化基础管理成效≥40 分,不少于 6 个应用场景(含 3 个约束性场景)达二级。
(三)材料核验重点
合同与发票:
合同需含分项报价、技术协议,发票内容需与合同一致(设备采购开 13% 税率,技术服务开 6% 税率),禁止 PS 篡改。
国家级项目需上传合同原件、发票原件(或扫描件),付款凭证需体现进度(如按合同节点支付)。
场景证明:
需提供各应用场景的系统截图、操作日志(如 MES 工单管理界面、ERP 采购流程记录)。
约束性场景(如生产管控、质量管理)需重点验证,确保达到对应等级要求(如二级需实现信息化系统规范化管理)。
三、常见问题与答疑
(一)等级与奖补关联
国家级:不要求改造前后等级提升,只要达到二级(L5-L6)即可申报。
省级:必须实现提档升级(如从 L4 到 L6),且升级后等级≥L6。
(二)多服务商管理
若有多家服务商,需指定一家牵头服务商统一上传材料,并提交《情况说明》(企业与县区工信盖章),说明各服务商分工及合同清单。
(三)标杆荣誉申报
如申报 “小灯塔工厂”“数字工厂” 等,需在省级平台累计改造金额≥300 万元,且冠标等级≥L6。
改造后第二次冠标需间隔首次冠标至少 4 个月,紧急情况可申请提前(需县区工信行文说明)。
(四)资金配套机制
市级配套资金为公共池,可同时匹配国家级、省级项目,具体配比由市工信与财政局协商确定。
2025 年 6 月将集中拨付一批资金,优先支持 9 月底前完工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县区工信部门
每月定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避免集中审核导致遗漏;指导企业规范填写平台信息,重点核查合同真实性、场景覆盖完整性。
5 月底前完成国家试点行业企业清单更新,确保改造中 / 完成企业数量准确,避免中期验收时数据偏差。
(二)企业与服务商
缩短改造周期,优先完成约束性场景建设;及时在平台更新进度,确保状态同步至 “县区验收” 阶段。
服务商需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协助企业准备评测材料,特别是系统功能演示与数据溯源。
(三)特派员与第三方机构
特派员需在 1 周内入驻县区,建立企业台账,每周反馈项目进度;第三方验收机构需严格按指标核验,确保材料合规。
附件:
《数字化转型项目材料清单及模板》(含合同、发票、验收报告样例)
《国家级平台操作手册》《省级平台填报指南》
《特派员工作细则与考核表》
(注:以上内容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具体以九江市工信局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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