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应用第一省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支撑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注入强大引擎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应用第一省”,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支撑,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注入强大引擎。
《要点》主要包括7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在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方面,《要点》提出,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搭建CIM城市信息模型。推广应用多功能智慧门牌、智慧杆,发展智慧管网、智慧水务、智慧井盖等。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打造“城市大脑”。建设城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遴选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应用示范区,改造车路协同信息化设施。推进5G技术在工业互联网、智慧港口等领域应用。
以下为《要点》全文。
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加快编制出台“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设“数字应用第一省”,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支撑,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注入强大引擎。
一、高水平建设数字政府
(一)整合优化政务网络和政务网站。将现有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无线政务专网、政务内网整合为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的政务信息网和政务内网“两张网”,统一运维管理,建设全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和移动办公平台,推广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和移动办公。按照适度超前、留有余地原则,依托“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总门户,优化网站界面设计和用户体验水平,实现“对外好办事,对内好办公”。(责任单位:省数字办、档案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建设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内部办公系统与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的数据通道。(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委办公厅、机要局、保密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二)优化升级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APP。制定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标准规范以及自建办事系统接入标准,开发省级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归档系统。推动各级各部门已建APP和第三方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以“政务小程序”入驻闽政通APP。建设全省便民服务统一支付入口。优化政务服务适老助残功能。(责任单位:省审改办、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
(三)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自助办”“一次办”。加快落实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建设跨省跨区域通办审批系统和线上线下服务专区。建设全省政务自助终端通办平台,实现随时办、就近办、自助办。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扎实推进“一件事”套餐服务。(责任单位:省审改办、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四)推广“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快省级部门自建监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应用。打通网上办事大厅、“互联网+监管”系统、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以及两法衔接平台业务融合通道。(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审改办、司法厅、市场监管局)
(五)启动智慧政法建设。建设智慧政法一体化平台,推动政法部门业务协同应用和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深化“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建设智慧检务。(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检察院,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省安全厅)
(六)提升统一平台支撑能力。建设统一业务协同平台,完善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电子签名体系。建设政务云统一密码服务平台,加快信创云建设。建设数字福建区块链应用技术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省政务电子印章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委机要局,省经济信息中心)
(七)提升部门信息化水平。优化省金服云平台功能,推进生态云平台3.0、福茶网产业平台、医保信息平台、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水利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社保卡“一卡通”、金审三期、民政“一网通”、退役军人“一体化”、智慧应急、智慧信访、智慧林业、智慧文旅、智慧邮政、智慧校园等一批行业部门综合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二、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八)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健全数字产业重点攻关技术目录(库),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重大项目,加强高端芯片与元器件、核心算法与特色软件、基础材料与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加速数字经济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信厅、知识产权局)
(九)建设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省创新研究院和省光电信息创新实验室,建成70个以上数字经济领域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厦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厦门中俄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建设。推进省内信创产品入围国家目录,稳步实施信创工程。(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数字办、工信厅,省委机要局)
(十)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5个以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新增5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5G+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推动厦门、泉州、龙岩、漳州等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争取设立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福建分院、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福建分中心。(责任单位:省工信厅、数字办,省通信管理局)
(十一)培育引进数字龙头企业。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图谱,制发重点数字经济产业招商目录,制定针对性政策,吸引一批国内外龙头骨干企业落地我省。实施数字经济闽商回归工程和优质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形成20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科技厅、数字办)
(十二)做强做优平台经济。按照重组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一企一策”引进一批、研究策划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行业平台。推动福州、莆田建设平台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三)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重点打造10个以上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打造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支持创建福州区块链经济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厦门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工信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四)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国家级试点县建设,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完善农村智慧物流体系,大力推广农产品网络销售。推进粮库智能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数字办、粮储局)
(十五)发展消费新业态。完善“互联网+”消费体系,大力发展“网上餐厅”“直播+”“云逛街”。鼓励实体商业发展直播电商、社交营销。在长乐、仓山、武夷新区等地建设一批网络直播视听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商务厅)
(十六)持续推动峰会对接项目落地。建立常态化的对接推进落实机制,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推动数字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建设省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滚动推进项目库,健全省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征集、评审、发布、对接、落地工作机制,开展数据招商、场景招商、精准招商。(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加快数字社会建设
(十七)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建设疫情防控信息平台、省级疫情防控统一数据库和省级通信大数据平台。健全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及信息直报系统。推进疫情防控数据与社会治理数据高效便捷共享,助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卫健委,省通信管理局)
(十八)拓展“福建码”应用。将“八闽健康码”升级为“福建码”,统筹电子身份证、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等技术标准,实现一部手机全省就医;整合民生服务资源,构建运动、旅游、文化等高频场景应用。(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十九)实施“互联网+社会服务”行动。推动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社会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升级完善“全福游”APP,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推进气象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建设“数字体育”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文旅厅、民政厅、体育局,省气象局)
(二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实施县域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启动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省属公立医院健康医疗数据汇聚和医院间诊疗信息互通互认。(责任单位:省卫健委、人社厅、医保局)
(二十一)实施文化数字化行动。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建)和龙岩红色基因数字化传承基地。打造自主可控、传播力强的新型网络传播平台,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推进智慧广电等工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广电局)
四、深化“数字丝路”合作
(二十二)提升数字经贸合作水平。建设“丝路海运”信息化平台。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签证、物流和服务贸易等协同创新和智能应用服务功能。建设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时间中心。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海外版。(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商务厅,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三)建设文化交流信息平台。建设数字“第一家园”对台服务平台。推动数字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数字教育平台。开展南洋华裔族群寻根谒祖综合服务平台、海丝信用服务平台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台港澳办,省电子信息集团,福州市、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建设海丝空间信息港。新建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福建分中心、全球商业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网福建站。培育福州、漳州等卫星应用产业基地。加强“海丝一号”遥感卫星在农业、林业、海洋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电子信息集团,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五)优化提升网络和数据中心能级。新建3万个以上5G基站,推进IPv6规模部署。加快建设厦门鲲鹏超算中心、泉州先进计算中心、龙岩土楼云谷数据中心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信厅、数字办,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商,厦门市、泉州市、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网络和信息安全相关监管平台和政务APP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扩容异地灾难备份中心,升级政务网边界安全接入平台,建立网安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二十七)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搭建CIM城市信息模型。推广应用多功能智慧门牌、智慧杆,发展智慧管网、智慧水务、智慧井盖等。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打造“城市大脑”。建设城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遴选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应用示范区,改造车路协同信息化设施。推进5G技术在超高清视频、工业互联网、智慧港口、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八)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开发和完善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监督举报、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平台。推动“互联网+”向农村延伸,加快益农信息社覆盖主要行政村。加快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数字办)
(二十九)加快建设智慧海洋。构建海洋信息通信“一网一中心”。持续完善海洋综合感知网和通信网,建设多源遥感卫星服务保障系统。加快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一期)、渔业渔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大中型海洋渔船“插卡式AIS”项目建设。开展智慧海运、“丝路海运”气象和海丝沿线智能港口、智慧航线服务。(责任单位:省海洋渔业局、交通运输厅)
六、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三十)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治理。编制事业单位和公用企业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制定公共数据治理规则。(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十一)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全面加快全省电子证照国标改造,加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现场执法领域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制定省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清单,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推广应用“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对象库。(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十二)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上线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出10个以上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应用。推进省大数据公司筹备挂牌运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十三)完善政策规章体系。推动《福建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立法,研究制定《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试行)》。(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司法厅)
七、强化统筹协调
(三十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在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省数字办统筹协调作用,健全数字福建重大规划衔接、重大项目论证、重大协议(合约)审查、公共数据资源管控、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纵向衔接、横向协同、共建共享机制,健全评估考核机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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