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国各省市CMMM政策支持汇总(截止2024年10月8日)
2020年发布首批国家智能制造标准GB/T39116《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全国各省市陆续出台地区贯标工作方案,并配套不同方式、不同力度的财政支持政策,现就部分政策整理如下:
Ø 江苏省
无锡市惠山区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优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
企业参与智能制造等级评估,对被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定的智能制造等级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无锡市锡山区
《关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的政策意见(试行)》
支持智能制造应用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开展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
《无锡高新区关于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变革的政策意见》
将开展智能化变革升级工程,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档次、同一领域不重复享受,提档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
无锡市江阴市
关于印发《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智能制造)实施细则》的通知》
鼓励企业开展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相关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档次、同一领域不重复享受,提档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
《2024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企业2023年度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创牌类项目、省级示范智能车间、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常州市高新区
《关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常州市天宁区
《天宁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证书的制造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南通市海安区
《市政府关于加快“5G+工业互联网”数字赋能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22〕14号)
开展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对标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GB/T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等国家标准,开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二级(规范级)、一级(规划级)认定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
苏州市
《苏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2023年实施方案》(苏府办〔2022〕272号)
引导企业对照《智能制造成熟度标准》开展自评估,找出存在的差距,精准高效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释放企业转型内生需求。进一步优化招标要求,遴选优秀智能制造服务商,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并推动诊断方案落地转化,加快工业企业应用智能装备、先进工艺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2023年,组织1000家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估,为100家工厂、400个车间提供市级智能制造诊断服务。
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的若干措施》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评估。对完成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CMMM)的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贴二级最高8万元、三级最高15万元、四级最高25万元、五级最高100万元。对完成国际工业智能指数评估(SIRI)的企业,给予最高6万元补贴;建立园区“灯塔工厂”培育库,对库内企业开展“灯塔工厂”诊断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诊断费用补贴。
苏州市昆山市
《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工作实施细则》(昆工信〔2023〕16号)
智能制造能力提档升级奖励,对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评估达3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徐州市
《关于组织2023年度徐州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认定的相关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Ø 贵州省
《支持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国家标准打造数字产线、无人车间、智能工厂、灯塔工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3级、4级、5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奖励。
Ø 安徽省
《关于开展 2022 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省级智能工厂贯标升级。企业改造升级后,首次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四级、五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Ø 江西省
赣州市
关于印发《赣州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赣市府字〔2023〕11号)
赣州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申报须取得成熟度二级或以上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且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c3mep.cn)查询有效”。同时对获得三级(集成级)及以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资质的企业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获得二级(规范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择优认定10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三级(集成级)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在12—13条政策基础上,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取得证书且评价等级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企业,按照项目获得技改补助资金的5%、10%、15%,再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鹰潭市
《鹰潭市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十六条政策措施(试行)》
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对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二级(规范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三级(集成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四级(优化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0 万元资金奖励。
上高县
《上高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十六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江西省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照“1269”行动计划,打造“3+1”模式(“3”指绿色食品、纺织鞋业、电子信息3个产业,“1”新能源产业),引导和支持全县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引领推动全县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4年底,规上工业企业均达到L4级(含)以上。县财政预算50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特提出措施如下:
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AA及以上或两化融合示范三星及以上的企业,县财政按照市级标准1:1配套奖励;对首次评为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工业互联网贯标、智能制造成熟度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的企业,被评为二星或二级的县财政奖励10万元,每晋升一个档次增加奖励5万元;对比上年度有晋升的,实行晋档补差。
Ø 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
《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加快智能工厂建设促进企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政策意见》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项目后开展智能制造等级评估,对被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定的智能制造等级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在项目资助外再一次性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档次、同一领域不重复享受,提档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
绍兴市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评价认定办法的通知》
2020年(含)后,列入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全连接工厂,省级未来工厂(认定)、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名单,或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4A(4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直接评定为4.0水平。
列入省级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认定)、5G全连接工厂、制造业“云上企业”等名单,或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3A(3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直接评定为3.0水平。
Ø 河南省
郑州市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积极参与制定、贯彻相关标准。对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等标准体系贯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证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证书升级按差额奖励,对实施分级评估前(或未实施分级认证)首次获证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车间)。对获评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称号的,分别给予30、50、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分别给予100、3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得不同等级称号的按照级差给予奖励。
陕州区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三大改造”提升行动项目奖补政策》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等级(1级-5级)评估的工业企业,按照评定证书或标准符合性证书级别及应用效果,从低到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
Ø 广东省
深圳市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9月29日,深圳市印发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提出根据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单位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档资助,评价等级达到三级、四级及以上的,分别按照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5%、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均为5000万元。
智能化改造项目专项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三级及以上等级。
智能化改造项目专项申报材料: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深圳)出具的或在中国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公开发布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三级及以上等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证书。
深圳市宝安区
《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鼓励工业 300 强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对改造项目进行备案、重点培育,两年内建成并经评审达到国家标准 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的,认定为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
1.对经认定的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按项目设备、配套软件投入的25%给予补贴,其中,对从本区企业购置的生产设备,额外给予5%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3000万元,市、区的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投入的50%。对其他经备案的工业300强智能改造项目,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1000万元。支持项目加快投资进度,对2021年底建成的重点项目,另再给予100万元励。优先推荐重点项目参与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评选,对获评国家、省、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荣誉的企业,分别再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配套奖励。
2.降低智能改造重点项目技改融资成本。设立技改投资融资专项资金,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工业300强企业智能化改造投资清单,支持金融机构为清单项目融资保障。对使用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进行技改投资的重点项目,按项目实施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最长贴息3年,并推荐申报市级技改贴息(贷款利息的50%)。对通过担保机构申请信用担保获得银行技改贷款的企业,给予实际担保费50%,且不超过实际融资金额1%的补贴,最高100万元。
3.优先保障智能改造重点项目产业空间需求。对经认定的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企业为打造项目而新租赁厂房的,按实际新增租赁面积给予3年50%的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补贴15元,最多补贴 30000平方米。对企业通过改建原有厂房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的,给予5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深圳市坪山区
《深圳市坪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5号)
支持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达到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的企业,分别给予 5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更高级别认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深圳市南山区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深南府规〔2024〕2 号
支持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认定。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达到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可按新认定级别再次申请奖励。
Ø 福建省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 2024 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内容摘要:申报企业应先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其 中 , 申 报 智 能 制 造 工 厂 的 企 业 应 当 达 到 国 家 标 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厦门高新区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推进企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高管规〔2021〕2号)
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三级、四级、五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对2021年度获评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参照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三级、四级予以奖励。同一企业在获得不同级别荣誉(含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时,采用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补足差额。
Ø 四川省
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通装函〔2022〕36号)
四川省启动了2022年度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同时鼓励各市(州)积极制定成熟度诊断、成熟度提升奖励等相关细化政策。
成都市
《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对达到三级、四级、五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的评优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更高等级评估评价,认定后按上述奖励标准给予补差。
眉山市
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企业申报指南中提出,对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为二级到五级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级30万,三级50万,四级80万,五级100万)。
https://www.ms.gov.cn/info/5976/1144472.htm
成都高新区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高管办发[2023 ]35 号 )
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一级、二级以上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Ø 黑龙江省
《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
每年集中进行政策兑现工作,采取“免申即享”,原则上无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企业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等国家标准认证等级情况进行奖励,3级的奖励40万元,4级的奖励60万元,5级的奖励80万元。
Ø 重庆市
《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经信发〔2023〕38号)
全面推广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持续完善市级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整合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等各类服务资源,广泛开展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绘制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态势地图。充分发挥服务商支撑作用,积极探索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市场化服务机制。到2027年,遴选300家骨干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咨询诊断,实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全覆盖。
重庆市涪陵区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4 年计划草案报告
内容摘要: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免费诊断,推动完成工业企业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 40 家,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8 个。
Ø 上海市
《上海市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领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内容摘要:到2025年,规上工业重点企业实现智能制造评估诊断全覆盖;重点区域 (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区)规上工业重点企业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全覆盖;六大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实现智能化全覆盖。到2030年,规上工业企业实现智能工厂建设提升全覆盖。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4 年度上海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商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软〔2024〕232 号)
内容摘要:申报单位应熟悉并深刻理解《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23020-201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GB/T23006-2022)、《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73-2018)、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等国家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申报单位应具备在上海市内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应具备 3 名及以上两化融合贯标咨询师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评估师,或 5 名及以上从事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等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的高级职称以上或具有 10 年(含)以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上海市闵行区
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实施“工赋链主”和智能工厂领航计划。鼓励开展数字化相关诊断并实施数字化转型,对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智能工厂、优秀场景等给予相关企业上限150万元的资助;对入选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的项目给予相关企业上限30万元的资助。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诊断并根据国家标准完成评估和贯标,对于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等贯标的企业给予上限50万元的资助。
上海市松江区
关于印发《松江区经委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主要任务》的通知/松江区推进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智能工厂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内容摘要:推进产业智能化提升。继续推进全区规上企业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估 100%全覆盖,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智能工厂和优秀场景。
Ø 北京市
《北京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4-2026 年)》
内容摘要:制定并持续优化北京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标体系。借鉴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与数字化转型评价标准,结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和实践,提出北京市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达标指标作为数字化转型“达标线”。数字化达标: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到北京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指标,需满足 5 个制造过程指标中的 3 项,或满足 5 个制造过程指标中的 2 项和效益优化指标中的 1 项或实现与之相当水平(智能制造成熟度贯标达二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定为三星及以上、通过两11化融合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定为三级及以上、评为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 5G 全链接工厂等),视为数字化转型达标。
Ø 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紧密围绕智能制造重点建设领域,适当兼顾优势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和推广应用。对符合《天津市2023年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要素条件》(见附件8—2)的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项目申报企业应通过天津市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等级。申报企业在项目建成后,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正式评估,并取得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二级或以上证书。
Ø 山东省
《山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郯城县
对当年首次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二级(规范级)、三级(集成级)、四级(优化级)认证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
Ø 辽宁省
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智能制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依据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企业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开展评估评价请各市组织本地区制造业企业定期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与诊断(企业自评估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推动企业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企业开展自评估2次,同一企业相邻两次自评估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营口市
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依据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企业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每年组织企业开展自评估 2 次,同一企业相邻两次自评估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积极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国家标准宣贯,有步骤地引导企业开展贯标应用,总结智能制造经验模式,加强宣传推广。
Ø 湖南省
《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企业须基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国家标准,利用工信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二级及以上;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申报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一级及以上。
Ø 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陕政办发〔2022〕1号 )
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和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三级以上达标企业给予奖励。
《2024年陕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指南》
智能工厂申报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等级均达到三级(即集成级:企业应对装备、系统等开展集成,实现跨业务活动间的数据共享)或以上。
智能车间、智能产线申报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等级均达到二级(即规范级:企业应采用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手段对核心装备和核心业务活动等进行改造和规范,实现单一业务活动的数据共享)或以上。
Ø 河北省
《河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冀政办字〔2022〕7 号)
内容摘要: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持续开展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和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以评估找差距、促对标,为政府精准施策、机构精准服务、企业精准决策提供支撑。
Ø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申请认定内蒙古自治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应当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评估等级须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包头市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稀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试点
若干政策的通知》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集成级、优化级、引领级认定的,奖补档次依次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两项认定奖励可同时享受)。
Ø 甘肃省
白银市
《白银市智能制造体系建设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智能工厂评价条件取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达到80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达到三级(集成级)
Ø 新疆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字化转型贯标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
发挥自治区和兵团现有专项资金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州、市、师市)出台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对贯标标杆示范企业及首次获得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与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等专业认证的企业给予认证费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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